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
昨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据了解,在2012年10月17日,獐子岛集团就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在11月7日又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公开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近年来,随着獐子岛集团经营战略从“资源+市场”向“市场+资源”升级,市场渠道的构建和海洋牧场的规模均迅速扩张,从而加大了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海珍品养殖一般具有前期资金占用大、生产周期长、附加值高的特点。如公司在养殖虾夷扇贝时,需动用大量资金用于苗种采购、海域使用金支付等,而养殖期间自当年11、12月播撒苗种,经过当年和其后大约两个年度的生长,一般于播苗后的第三年开始收获,因此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以确保养殖业务及相关项目的顺利启动及运转。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